中共滄州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高層次人才引進暫行辦法(試行)
滄職院黨字[2020]39號
為進一步落實“人才強?!卑l展戰略,加大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優化師資隊伍結構,提高師資隊伍的教學科研水平,增強學院核心競爭力和綜合實力,適應新時代高職院校建設需要,結合我院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一、高層次人才引進的對象與條件
(一)第一層次
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
1、“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領軍人才;
2、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
3、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4、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或講座教授;
5、國家重點實驗室首席專家、重大項目首席科學家,教育部創新團隊負責人;
6、入選國家級“千人計劃”等項目的科技創新人才或創業人才;
7、國外著名大學、著名研究機構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學者;
8、“燕趙學者”稱號獲得者;
9、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二)第二層次
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獲得者;
2、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層次人選;
3、具有正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且擔任大中型企業中層正職以上職務,在相關行業工作5年以上,作為主要成員(前3名)完成了省級以上技改項目或科技支撐項目,取得了顯著經濟效益;
4、普通高職院校國家級教學名師;
5、國家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科技發明獎二等獎(含)以上的第一獲獎者;
6、“雙一流”建設大學、“985“”211”高校的博士生導師。
(三)第三層次
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來院工作時間不少于8年,應保證全職到崗。具有海外學習經歷或本專業實踐經驗者優先。
1、博士后出站人員,且為省部級科研成果獎主要完成人(一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二名、三等獎第一名)或國家級科研項目的主持人;
2、國內優秀博士,一般應畢業于中科院、社科院、“雙一流”建設大學、“985”高校、“211”高?;蚺琶叭膶I類院校的優勢學科專業,境外優秀博士應畢業于世界一流大學(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前500所),且具備副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理工類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被SCI、EI檢索本專業學術論文3篇以上;社會科學類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SSCI來源期刊發表學術論文3篇以上;
3、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在業界具有較大影響,行業公認的高技能人才。
(四)第四層次
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在本學科核心刊物上發表論文2篇以上者,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能勝任核心課程講授任務,來院工作時間不少于8年,保證全職到崗。
1、博士后出站人員或專業建設緊缺的博士研究生;
2、符合學院建設需求,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高技能人才。
3、符合學院發展要求,專業緊缺的特殊人才。
二、待遇:
(一)第一層次人才發放安家費200萬元,科研啟動經費300-500萬元,實行“一人一事一議”辦法,雙方協商確定引進方式、薪酬等一系列問題。柔性引進人員每年需在我院工作2-6個月,根據不同情況,協商確定待遇。
(二)第二層次人才待遇
1、提供安家費100萬元,分三期支付。
2、提供個人使用手提電腦一部、打印復印一體機一臺(學院享有產權),協助提供必備的開展科學研究的條件。
3、提供科研啟動經費:人文社科類20萬元,自然科學類30萬元。
4、發放高層次人才津貼:每月3000元。
5、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按正高級標準發放。
6、幫助解決配偶工作及義務教育階段子女入學或入托問題。
7、享受租房補貼每月2000元。(享受時限為五年)
(三)第三層次人才待遇
1、提供安家費50萬元,分三期支付。
2、提供個人使用手提電腦一部、打印復印一體機一臺(學院享有產權),協助提供必備的開展科學研究的條件。
3、提供科研啟動經費:人文社科類15萬元,自然科學類20萬元。
4、發放高層次人才津貼:每月2000元。
5、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按正高級發放。
6、幫助解決配偶工作及義務教育階段子女入學或入托問題。
7、享受租房補貼每月1500元。(享受時限為三年)
(四)第四層次人才待遇
1、提供安家費20萬元。
2、提供個人使用手提電腦一部、打印復印一體機一臺(學院享有產權),協助提供必備的開展科學研究的條件。
3、提供科研啟動經費:人文社科類8萬元,自然科學類10萬元。
4、發放高層次人才津貼:每月1000元。
5、幫助解決配偶工作及義務教育階段子女入學或入托問題。
6、享受租房補貼每月1000元(享受時限為三年)。
上述高層次人才符合《滄州市“獅城英才服務卡”(A、B卡)管理暫行辦法》(滄辦字【2018】62號)文件規定的,由學院協助申請,可重復享受。
三、引進程序
1、各系部是高層次人才引進的主體,要把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作為本系部常規性重要工作來抓。各系部根據本部門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和需要擬定年度人才引進計劃,由人事處匯總后制定學院總體人才引進計劃,報黨委會審批。
2、學院根據院黨委會審批的總體人才引進計劃,面向國內外公開招聘。
3、應聘者必須向學院人事處和相關用人系部提供自己的個人簡歷及反映個人獲獎、榮譽稱號、學歷學位證書、教學、科研、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外語水平、配偶、子女等信息的相關材料(海外留學人員應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4、學院組織系部領導和相關學術委員會成員先對擬引進人才提交的資料進行資質審核,如符合人才引進條件,將由人事處組織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試講或面試考核。
5、考核合格后報學院審批,簽訂高層次人才聘用協議,辦理相應人事手續。
四、管理考核
(一)簽訂協議
凡我院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均須簽訂引進人才聘用協議,按協議進行管理。協議服務期按各層次人才引進條件所規定的年限執行,協議的具體內容另行制定。
(二)管理與考核
享受相應層次待遇的高層次人才,須完成協議約定和學院規定的各項任務,學院定期對高層次人才進行中期考核和聘期屆滿考核。中期考核和屆滿考核主要考察科研業績成果,包括擔任本學科教學、創新課堂行動計劃、應用型課程建設情況、論文(專著)、項目和獲獎等方面。中期考核、聘期屆滿考核由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及用人系部初步考核,再上報學院審核,學院將組織校內外同行專家評議,給出考核等級。對在教學和科研做出突出成績的,按照學院教學和科研相應獎勵政策進行獎勵。
(三)違約賠償
引進或培養的高層次人才出現未滿服務年限調離、辭職或因考核不合格、違規違紀等被學校解聘的,應按協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引進后不能及時到崗,或到崗后不能遵守教學管理規定,連續請假超過3個月的,不予簽訂聘用合同。
2、若違約調離學院,服務未滿年限者,學院除收回所發放的安家費、住房補貼、獎勵等費用外,調離者還需按協議向學院支付違約金。不管引進人員是否服務期滿以及申請調離前發生任何情況,原隨調配偶必須同時調離我院。
五、附則
1、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基本工資待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2、夫妻雙方同時符合引進人才條件的,安家費、科研啟動經費等按各自的條件分別執行。
3、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和項目工資制的人員不執行本辦法,按學院與本人簽訂的協議執行。
4、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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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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